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莆医保综【2023】3号)精神,为了做好新冠感染住院患者财政补助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新冠感染住院确诊患者需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住院部一楼住院收费处(旧区门诊大厅一楼收费处)办理医保结算和财政补助申请。患者结算后,由医院统一向市财政、卫健、医保部门申请财政补助,待财政补助拨付到位后,我院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新冠确诊患者财政补助款退还到患者银行卡。
二、申请材料
1、患者医保电子医保凭证、患者社保卡原件、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患者建设银行或者莆田市农商行卡复印件一份
2、患者已死亡的,需提供患者火化证明、直系亲属证明、直系亲属建设银行或者莆田市农商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三 结算要求
住院结算需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未激活的参保人员请提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对没有支付宝、微信的老人、小孩,家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医保亲情账户”,帮助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如有疑问,可咨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保办:0594-2730309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