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设备紧急采购项目(二)重新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BPT(TP)2022-026-1
项目名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设备紧急采购项目(二)重新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响应保证金 (元) |
1 | 1-1 |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1台 | 40000 | 4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谈判小组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打印响应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响应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存在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罚款金额达到《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罚款额度)】。
2.2、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响应人代表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3、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响应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3.2、响应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上产品型号必须与其提供的响应文件“附件3 分项报价表”中型号一致,否则在技术评审时将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30日 至 2022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
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下载附件《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并加盖报名供应商公章鲜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到邮箱fjjrzb@fjjrzb.com或到现场受理报名。注: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不予书面通知采购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及不受理响应。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人所投设备(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含配套使用耗材及试剂)报价截止响应当日须为全省最低价(全省设备集采中标价除外),并提交承诺函及相关依据。若在市场中发现有低于响应人报价或供货价,经双方确认后,响应人必须无条件按低价供货。
2、响应人必须列明该仪器开展诊疗活动所需的耗材清单(含名称、规格、单价产地品牌等),且承诺耗材供货的价格须全省最低价(全省设备集采中标价除外)并提交承诺函及相关依据。若在市场中发现有低于响应人报价或供货价,经双方确认后,响应人必须无条件按低价供货。同时,若因该仪器无收费项目或开展诊疗活动所使用的耗材无收费项目导致采购方无法正常收费,响应人须承担该仪器无法正常验收等相应的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路999号
联系方式:蔡先生、0594- 2730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
联系方式:周女士17705940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770594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