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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应对莆田市新冠肺炎疫情医疗设备应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1】 【来源:本站】 【阅读:次】

项目概况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应对莆田市新冠肺炎疫情医疗设备应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一梯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1015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BPTTP2021-055

项目名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应对莆田市新冠肺炎疫情医疗设备应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139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139000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是否排除进口产品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元)

最高限价(元)

响应保证金

(元)

1

1-1

纤维支气管镜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2

91000

182000

1820

2

2-1

生物安全柜

2

50000

100000

10000

3

3-1

流式细胞仪

1

1800000

1800000

18000

4

4-1

快速实时荧光定量PCR

2

108500

217000

2170

5

5-1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

20000

20000

200

6

6-1

分杯处理系统(自动分杯器)

2

760000

1520000

15200

7

7-1

实时荧光定量PCR

10

130000

1300000

13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响应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或其中任一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文件),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

1.2.2、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1.2.3、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4、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响应代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精神,谈判小组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打印响应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响应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存在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罚款金额达到《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罚款额度)】。

2.2、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响应人代表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3、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否。

3、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响应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3.2、响应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并且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1 1012日至 2021 1014(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2号楼一梯二层)

3、获取方式: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2号楼一梯二层)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后并获取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015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2号楼一梯二层)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1015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2号楼一梯二层)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应对莆田市新冠肺炎疫情,受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委托,现急需采购一批防控疫情相关的医疗设备因疫情关系及本次采购的紧急性和特殊性,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2.本项目响应人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报价不得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各合同包及各品目号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应包含本次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税金、保险、安装、搬运、调试、验收、培训、检验、保修、外贸代 理费(若有)、关税(若有)、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本项目响应人所投设备(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含配套使用耗材及试剂)投标价截止投标当日须为全省最低价(全省设备集采中标价除外),并提交相关依据。若在市场中发现有低于响应人投标价或供货价,经双方确认后,响应人必须无条件按低价供货。

4.签订合同后货物须48小时内到达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指定地点,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一切责任。

5.本项目信息如有变更,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网(http://www.ptxyfsyy.com.cn/)通知,请响应人关注。

6.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编:

351100

        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2号楼一梯二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祥蓉(项目负责人) 17705940968

  子 信 箱:

fjjrzb@fjjrzb.com

  户 信 息

(响应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

      名: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行: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市分行国际业务部

        号:1405 0106 1960 0008 45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地 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 

联系方式:蔡先生、0594- 2730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2号楼一梯二层

联系方式:王祥蓉、17705940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祥蓉 

电   话:1770594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