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选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项目,项目编号PTZHX2021019,经采购人确认后现更正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商务条件”中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采购人按月向中标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含派遣员工的薪资报酬、社会保险费、商业保险费、管理费),具体详见【劳务派遣协议】。 |
更正为: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1、采购人按月向中标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含派遣员工的薪资报酬、社会保险费、商业保险费、管理费),具体详见【劳务派遣协议】。 2、中标方应按派遣员工劳务服务费总额开具正式发票给采购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由采购人承担(若增值税税率高于6%,则高于6%的增值税部分由中标方承担)。 |
以上更正的内容,中标后签订派遣协议时写入【劳务派遣协议】。
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
采购人: 莆田学院附属
代理机构: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