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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发布日期:2017-07-2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现将《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进行转发,请有意报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生认真阅读文件要求,并于规定时间内报名,查看审核及录取结果。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科教科联系方式:0594-6739236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17725

 

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闽卫毕教办〔201732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原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解放军第175医院、解放军第174医院、解放军第180医院、解放军第476医院、解放军第92医院,武警福建总队医院: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除全科医学专业外)对象

1.2010~2014年已被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含在编或非在编聘用)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及未就业毕业生。

2.2015年起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专业培训对象

1.2009~2014年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拟进入或已进入我省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且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本科毕业生。

2. 2010~2014年已被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含在编或非在编聘用)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正从事全科医疗的临床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5年起进入或拟进入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拟从事或正从事全科医疗的临床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根据《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海外生源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并在我省医疗机构就业,可以单位人(有工作单位,并由派出单位提供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身份报名参加培训;外省生源的本省单位人按选送单位培训学科要求可直接报名参加相应专业培训;外省生源的社会人(尚未就业人员)须参加由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四)已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生(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于2017830日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定向生必须在签约单位服务)服务满三年(从取得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人员(以下简称“基层全科医生”)经所在乡镇卫生院或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意(须出具同意函并上传),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录取后进行为期一年的临床实践能力培训(乡镇卫生院定向生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期)

(五)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2020年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43号),2016年起我省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对象招录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一并进行,不再另行发文通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原则上报名专业都应为全科医学科,如需参加其他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县(区、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函。本科学历培训对象培训时间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相应减少培训时间,具体参照闽卫科教〔201683号文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 号)招收的2016-2017年定向毕业生,原则上应报名全科医学专业,如需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他专业,需提交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函或与定向培养签约单位解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办式

本次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fujian.wsglw.net),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填报志愿及身份证正面、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同意函、解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jpg格式,规格2M以下)。未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逾期未提交合格身份证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进入招生程序。201671日起,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培训的人员再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前需与我办电话联系并传真提交书面申请书,经审核后方可重新注册。

1.“单位人和本省社会人报名人员于2017818:0081024:00,在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首页立即注册处注册后,从培训学员入口处登录进入学员报名模块报名。

2.外省生源的社会人报名人员、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于20177258:008124:00在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首页外省生源社会人、全科定向生培训报名注册入口注册并选择所对应人员类别后,从培训学员入口处登录进入学员报名模块报名。

(二)审核

1.网上初审

20177258:008224:00由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外省生源的社会人培训人员、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20177318:0081124:00由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对第一志愿报考本院培训基地的网上报考者(除外省生源的社会人 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外)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2.复核

进入面试或培训对象报到时,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应对照报考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位证书)原件,选送单位的培训介绍信(注明需培训的普通专科名称和同意变更执业注册),乡镇卫生院同意函(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提供),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函或与定向培养签约单位解约相关证明材料(“2011-2012级定向乡镇卫生院本科生”提供),单位及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函(报除全科医学科外其他专业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单位人”提供)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步审查的外省生源社会人报考者、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请于201784~5日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于201785日上午0900到福州市考场(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参加考试。811日可通过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通过考试者按报名时志愿参加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组织的面试。

(四)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的报考者,请于2017812~830日自行上网查看面试通知和录取情况。

三、填报志愿

每个报考者应先选定拟从事的普通专科(今年新增外科-神经外科方向专业进行招生),在该专科的培训基地名单中填报志愿,最多可报三个志愿,各培训基地将按第一志愿到第三志愿顺序招收培训对象,并选择是否志愿“服从调剂”。不服从志愿调剂人员不予调剂志愿,本年度不进入培训;经志愿调剂的人员未到调剂后基地医院报到者取消下一年度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

四、面试

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应在每个志愿录取开始时通过网络或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需要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及要求由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自行制定。

五、录取

(一)录取时间

1.第一志愿:2017812~17日。

2.第二志愿:2017818~22日。

3.第三志愿: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