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PTHS2016009-1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塑料药袋等塑料色袋制品、利器盒采购项目,详细请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4月20日—2016年5月11日。
四、投标报名方式:
1. 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 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标书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五、资格标准: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注: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说明材料);(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投标代表必须提交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单独密封)
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六、投标截止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投标文件由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九、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十、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2016年4月25日上午10:00以前将问题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答疑会时间: 2016年 4月25日上午10:00时 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 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网等网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合同包一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合同包二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
(1)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 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
(2) 标书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帐号— 1005 5753 8980 0100 01。
十三、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1.采购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王、小金
电话:0594-2222623、18950769235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