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拟对所需的医疗设备进行公开选择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预算价:
1、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台,预算金额约150万元;
2、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台,预算金额约65万元;
3、黑白超声诊断仪2台,预算金额约60万元。
二、代理内容: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
三、对招标代理机构要求:
1、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100%计取(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参数征集、推介论证、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场地使用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2、资质:具备国际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并符合我市有关政府采购要求,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报名人是法定代表人,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成功招标代理过莆田市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提供医疗器械技术参数征集、推介会、委托代理协议书及中标公示等证明材料;
6、未被省及设区市部门取消、限制或暂停代理资格,或虽然被暂停但期限已满的。
7、未在省级、市级有不良记录的。
四、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于 2016年04月06日9时至2016年04月06日9时30分止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递交相关资料,提前或逾期送达概不接受。抽中单位需交人民币10000元整作为代理押金,在我单位与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后退还。
五、选择办法:资格审查小组对代理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随后从符合资格条件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确定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第二家为备选代理机构。若只有一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六、抽中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3天内与业主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公告时间: 2016年03月30日起至2016年04月5日止
八、抽取地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三层第四会议室。
九、联系人:郑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 0594-6739250
采购单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日期: 2016年03月28日